关于认真学习叶志平伍刚何志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添加者: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20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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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叶志平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川教〔201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刘奇葆书记的文章精神和叶志平校长先进事迹。

我市中和职业中学伍刚老师与何志强老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今4月在寻找学生时不幸遭遇车祸殉职。勇林副市长在《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四川省成都中和职业中学伍刚、何志强老师因公殉职的情况报告》上做出批示,要求全市教师认真学习伍刚、何志强老师先进事迹。现将两名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印发给你们。

请在暑假集中学习《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行)》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叶志平同志和伍刚、何志强老师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叶志平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doc    

    2.伍刚、何志强老师先进事迹材料.doc 

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