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有关中专学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成委办发电[2007]48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各市属高校、有关中专学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和机关各处室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主题是“捐一日收入,献一份爱心;构建和谐成都,我们一起行动”。各学校(单位)广大党员教职工和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救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带头捐款,真正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实际行动中。
二、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从即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结束,各学校(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和干部踊跃捐款。
三、捐款标准:个人捐出一日的经济收入,在此基础上,鼓励多捐。
四、捐款方式:各学校(单位)可将捐款直接汇至成都慈善会帐户(中行东城根街支行,帐号:03265408091001),也可送到成都慈善会(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5号,电话:87030103、87030102,网址:www.cdcsh.com)。并将捐款收据复印件交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各处室以处室为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捐款交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送交成都慈善会。各单位捐赠的衣被统一整理打包后于12月20日前送至成都市捐赠接收工作站(武侯区机投桥街道万盛路52号,电话:87480996)。
中共成都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