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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添加者:行政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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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着教师的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关系着学校的信誉和发展,关系着学生的前途和命运。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语言规范,衣着得体;清理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电话。

3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

4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收受家长礼金、诱示家长吃请等。

三、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立足本职,服从工作安排,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其他工作。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旷课、随意调课、对工作不思进取、敷衍塞责。

5、教书育人,认真钻研、集中精力做好教学工作,不做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

6、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严禁在校外参加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兼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校内搞有偿辅导和家教。

7、营造工作中比实绩,教学上比业务,荣誉面前比风格的氛围。

四、热爱学生,礼貌待人

1、注重学生人格和心理教育,对学生“严而有格”、“严中有爱”。

2、关爱特殊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困难。

3、严禁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五、互帮互助,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2、师徒结对,不藏私、真诚帮助,共同进步。

3、教师有困难,大家相助,学校有困难,共同理解和关心。

六、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1、以主人公的精神,积极投入学校的各项工作。

2、爱护公共财务,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3、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

4、人人为学校荣誉,做一个关心学校,爱护集体的好教工。

七、身正为范,健康生活。

1、坚守认同人类普适道德价值,崇尚婚姻家庭美满。

2、不追求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工作时间不得在外参加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3、不得有逾越道德底线或其他与教师职业规范不符的言行。

4、规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