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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添加者:德育处
添加时间:2023-09-01
阅读次数:529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

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申请材料

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1.学生或监护人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3.学生本人户口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宏志助学金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1. 学生或监护人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3.学生本人户口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义务教育资助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每年9月前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本年度资助申请截至时间为2023912日)。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确认是否“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

(二)学校认定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开展三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报区(市)县教育局备案。

(四)资金发放

资助资金由县级教育部门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一般每年的5月和11 月初,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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