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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添加者:德育处
添加时间:2023-09-01
阅读次数:597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资助资料

普高国

助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

1.学生填写《成都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

2.户口簿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普高免

学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全部纳入)

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按照省政策要求,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拨付给学校

1.学生填写《成都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

2.户口簿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普高免课本费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我市常住人口,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1.学生填写《成都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

2.户口簿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特殊困难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

二、普通高中资助流程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每年9月前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本年度资助申请截至时间为2023912日)

(一)学生申请

学生如实填写《成都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确定是否“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

(二)学校认定

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级认定,公示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报区(市)县教育局备案。

(四)资金发放

普高国助金、普高免学费、普高免课本费由区(市)县教育局或学校通过银行集中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高中资助卡或银行卡(一般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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